近日,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交管大隊二中隊根據統一部署,在寧夏路與南京路路口設卡開展夜間查處行動。當晚11時許,執勤警力發現一輛黑色小型客車在臨近查車點時突然停車,立即上前要求駕駛人配合酒精檢測。
經過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酒精含量為68mg/100ml,屬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查,駕駛人當晚飲用啤酒后,自認為神志清醒,且飯店距小區僅有幾公里路程,便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不料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
市南分局交管大隊提醒:酒后駕車不分時段、不分路程遠近,切勿心存僥幸。無論深夜凌晨、路途遠近,酒駕都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希望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規,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
責任編輯: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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