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遏制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違法行為,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青島市公安交管部門會同交通、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門,持續開展車輛超限超載交通違法聯合整治行動,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3月27日,青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董膠高速公路大隊接到報警稱,有超限車輛闖卡進入高速公路,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在疏港二號高速靈珠山東收費站攔停涉嫌超載車輛。稱重結果顯示,該機動車載物總質量為112.86噸,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100%以上。經查,該車由駕駛人周某和榮某輪流駕駛,榮某的駕駛證已于2025年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被依法吊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對周某進行了罰款、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對榮某進行了行政拘留15日、罰款的處罰。
4月9日,青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黃島區大隊民警在昆侖山路與淮河路路口處,發現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涉嫌超載,隨即對該車輛進行檢查。稱重結果顯示,機動車載物總質量為117.92噸,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100%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駕駛人孫某處以罰款、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4月12日,黃島區交管大隊八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312省道泊里鎮李家莊路口時,發現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有超載嫌疑,隨即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稱重結果顯示,機動車載物總質量為138.7噸,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100%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駕駛人潘某處以罰款、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4月15日,平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聯合新河派出所在206國道新河鎮開展超限超載專項治理行動時,兩輛駛入檢查點的重型半掛牽引車有嚴重超載嫌疑。稱重結果顯示,機動車載物總質量分別為123.8噸和134.48噸,均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100%以上,并存在非法改裝行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對于上述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管部門處罰完畢后,將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工作要求,將案件移交交通運輸部門進一步處理。
公安交管部門提醒,超載超限會導致車輛制動性能下降、輪胎爆胎風險增加,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運輸企業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車輛動態監管。駕駛人應時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合理安排行車時間,杜絕疲勞駕駛。
據介紹,青島市公安交管部門將以貨運車輛超載、非法改裝、違反禁限行規定上路行駛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為重點,持續開展專項整治,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全力營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
責任編輯: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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