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科技局聯合青島市委人才辦正式印發《關于開展“科技副總”選聘工作的實施方案》,標志著青島市“科技副總”選聘工作全面啟動。
“科技副總”是指從高校、科研院所選聘的高層次科研人員到企業兼任技術副總、研發總監、副總工程師等職務,幫助企業制定創新發展規劃、開展技術研發、解決技術難題,推動企業與高校院所共建創新平臺、引進培養創新人才、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實施方案》明確“科技副總”應在國內高校、科研院所全職工作并簽訂2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等。聘期一般不少于兩年,原則上每年為企業服務時間不少于3個月。明確了“支持企業聯合‘科技副總’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副總’申報市級人才計劃和省級以上人才項目”等支持措施。
下一步,青島市科技局將會同市委人才辦,廣泛征求青島市企業“科技副總”崗位需求,面向山東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發布,進一步搭建對接平臺,助力科研人員與企業雙向奔赴,推動科技創新要素在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之間雙向流動,促進科技成果高效轉化應用,力爭到2028年,在青島市形成一支緊密聯系高校院所與企業的“科技副總”專家隊伍。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郭清鑒
責任編輯:李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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